《周易》“用九”、“用六”浅释(文:李守力)
《周易》“用九”、“用六”浅释(文:李守力)
2013年3月11日 18:08:26
2013年3月12日 22:38:59字数:4647
2013年3月13日 09:47:57字数:5857
2013年3月15日 07:21:57字数:5918
一、《周易》“用九”、“用六”的传统解说:
《周易》古经共有六十四卦,每卦系有卦辞和六爻爻辞,唯独在乾、坤两卦之后,多出“用九:见群龙无首,吉”和“用六:利永贞”两句。由于《周易》经传没有做出“用九、用六”的解释,遂使后人对此众说纷纭。
《左传》是孔子《春秋经》的传,作者左丘明与孔子齐名。《春秋经》是孔子晚年所作,《左传》成书当在孔子去世之后,这时左丘明一定看过孔子晚年的另一部大作《易传》。《易传》言筮法之不足,《左传》、《国语》22个筮例正可弥补之。《左传》、《国语》筮例是研究《周易》的范例,《左传》是文化轴心时期的经典,与《易传》有同等的地位。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引蔡墨曰:
《周易》有之,在《乾》之《姤》曰:“潜龙勿用。”其《同人》曰:“见龙在田。”其《大有》曰:“飞龙在天。”其《夬》曰:“亢龙有悔。”其《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坤》之《剥》曰:“龙战于野。”
“其”,为“《乾》之”代称。《左传》明言《乾》之《坤》曰“见群龙无首,吉”,《左传》、《国语》筮例言某卦之某卦,之某卦即变为某卦,可见“用九”即乾之坤,即乾卦六个阳爻全变为阴爻。
东汉·魏伯阳《周易参同契》说:
二用无爻位,周流行六虚。
“二用”,即“用九”、“用六”。“周流行六虚”,可知“用”是指全部六爻。
《春秋左传正义》释《乾》之《坤》:
西晋·杜预注:
《乾》六爻皆变。
隋·刘炫云:
爻用九全变则成《坤》卦,故谓用九为《坤》。
唐·孔颖达曰:
《乾》之六爻皆阳,《坤》之六爻皆阴,以二卦其爻既纯,故别总其用而为之辞。故《乾》有用九,《坤》有用六,馀卦其爻不纯,无总用也。六爻皆变,乃得总用。《乾》之六爻皆变则成《坤》卦,故谓用九之辞为其《坤》也。
宋·朱熹《周易本义》:
圣人因系之辞,使遇此卦而六爻皆变者,即此占之。盖六阳皆变,刚而能柔,吉之道也。故为“群龙无首”之象,而其占为如是则吉也。《春秋传》曰,乾之坤曰“见群龙无首言”,盖即纯坤卦辞,“牝马之贞”,“先迷后得”,“东北丧朋”之意。
明·林希元《易经存疑》曰:
用九本是阳爻之通例,然于乾卦六爻之后发之,便是指乾卦六爻用九。
清·陈梦雷《周易浅述》曰:
九变而七不变。凡筮得阳爻皆用九,而独乾称用九。盖他卦不纯阳,独乾之六爻皆变,则纯阳为阴,所用皆九矣。人为势位所移,为才气所使,是为九所用,非能用九者。因时变化,无适无莫,故独称用九。坤之用六仿此。六爻皆动,有群龙象。阳皆变阴,不以刚为物。先刚而能柔,有群龙无首象。龙未尝无首而首不可见,善藏其用者,吉之道也。六爻皆不言吉,独此言吉,圣人不恃刚也如此。
可见自春秋以至于汉、晋、隋、唐、宋、明、清,先儒对“用九、用六”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
二、《周易》“用九”、“用六”之歧说:
近代大儒尚秉和先生对“用九”、“用六”的传统解读提出了质疑,尚秉和在《周易古筮考·用九用六解(一)》说:
《易》于《乾》《坤》二卦之后,独赘曰:“用九:见群龙无首,吉”,曰:“用六:利永贞。”何也?曰:“此圣人教人知筮例也,非占辞也。且专就筮时所遇之一爻言,非论六爻之重卦也。”……墨于《姤》、于《同人》、于《大有》、《夬》,皆指一爻言,于《坤》亦指一爻可知。
尚秉和的说法显然是错误的。首先是犯了“倒果为因”的逻辑错误。《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蔡墨明明是在引述《周易》,《周易》乾卦经文明明是初九、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用九的顺序,前边六个爻辞“皆指一爻言”,就因此证明“于《坤》亦指一爻可知”,有这样的道理吗?
尚秉和错误的根源在于,他认为用九、用六是在讲大衍筮法。《周易》古经是经法,从不讲筮法。《易传》(《系辞传》)大衍筮法的一段文字在帛书《易传》(《系辞》)中都没有。筮法是史官的事,通行本《系辞传》“大衍之数”章是在讲筮法与天文历法的关系,是哲学属性,非筮法属性。《易传》已经不关注筮法了,何况《易经》呢?尚秉和说古经中言筮法,显然违背经传本义。
尚秉和的认识可能源自欧阳修。欧阳修《文忠集·易或问·明用》云:
乾卦六爻(之后)又曰用九“见群龙无首,吉”者,何谓也?谓以九而名爻也。乾爻七九,九变而七无为。易道占变,故以其所占者名爻。……坤卦六爻之后,又曰用六者,何也?谓以六而名爻也。坤爻八六,六变而八无为。亦以其占者名爻。
欧阳修《易童子问》:
童子问曰:“《乾》曰‘用九’,《坤》曰‘用六’,何谓也?”曰:“释所以不用七八也。《乾》爻七九则变,《坤》爻八六则变。《易》用变以为占,故以名其爻也。阳过乎亢则灾,数至九而必变,故曰‘见群龙无首,吉’。物极则反,数穷则变,天道之常也,故曰‘天德不可为首也’。阴柔之动,多入于邪,圣人因其变以戒之,故曰‘利永贞’。”
朱熹《文公易说》对欧阳修的观点提出质疑和矫正:
用九、用六,当从欧阳公,为揲蓍变卦之凡例。盖阳爻百九十二,皆用九而不用七;阴爻百九十二,皆用六而不用八也。特以乾坤二卦纯阳纯阴而居篇首,故就此发之,此欧阳公旧说也。而愚又尝因其说而推之,窃以为,凡得乾而六爻纯九,得坤而六爻纯六者,皆当直就此例占其所系之辞,不必更看所变之卦。《左传》蔡墨所谓乾之坤曰“见群龙无首”者,可以见其一隅也。盖“群龙无首”,即坤之“牝马”、“先迷”也;“利永贞”,即乾之“不言所利”也。(答虞大中)
又《朱子语类》云:
荆公言用九只在上九一爻,非也。六爻皆用九,故曰“见群龙无首,吉”。用九便是行健处。
清代毛奇龄《仲氏易》也认同王安石的观点:
用九“见群龙无首,吉”,据《春秋传》,此当与上九合作一节。此亦上九爻辞。
王安石、毛奇龄将用九“见群龙无首,吉”并入上九爻辞,其结果是自相矛盾。上九“亢龙有悔”是指一龙,用九是“群龙”,“群龙”决不是指一爻而言。《说卦传》“乾为首”,则无首必是坤。“群龙无首”取象乾之坤,用九必是乾之坤,六爻全变也。
《周易》不重视筮法,这是孔子的儒家态度。左丘明作为史官,于是在《左传》《国语》弥补了《易传》的筮法缺憾。所以《左传》《国语》是筮法的经典。用九的本义,左丘明借蔡墨之口已经说明。后人不信经传,妄自猜度,这正是像法、末法时期的悲哀。
三、帛书《易传》释“用九”、“用六”:
1973年12月出土的马王堆汉墓帛书《易》、帛书《易传》,再次证明了先儒对“用九、用六”的一贯看法完全符合孔子的认识。
帛书《易》乾坤二卦的经文与《周易》相同,都在六爻爻辞之后有“用九”和“用六”。然“用”作“迵”,“迵”即“通”,“通”训“皆”。这又一次彻底打破了尚秉和的“用”是“一爻”的臆断。
孔子在帛书《易传》中有几段关于“用九”、“用六”的论述,文字虽有残缺,但足以帮助我们进一步理解“用九”、“用六”的深义。
帛书《衷》曰:
用六,赣也;用九,盈也。盈而刚,故易曰“直方大,不习,〔吉〕”也。因不习而备,故易曰“见群龙无首,吉”也。
“群龙无首”,文而圣也。
易曰“见群龙无首”,子曰:让善之谓也,君子群居,莫敢首,善而治,何疾亓和也?龙不待光而僮(动),无阶而登,人与龙相似,何[不]吉之有?
帛书《衷》言“用九”、“用六”没有使用帛书《易》的“迥”字。“用六,赣也”,帛书《易》中“坎”皆作“赣”。后天坎卦对应相同坤卦,《说卦传》“坎,陷也”,“赣”言坤卦六爻有塌陷空虚之象。“用九,盈也”,盈为充实,言乾卦六爻阳实之象。
帛书《易传》着重阐述用九的含义。因乾卦用九,六个阳爻“盈而刚”,帛书《衷》先是得出坤卦六二“直方大,不习,〔吉〕”的结论,最后得出“见群龙无首,吉”的“用九”繇辞。用九为乾之坤,中间为什么会以坤卦六二为过渡呢?因为坤卦六爻,只有六二既中且正,为全卦之主,足以代表整个坤卦。《周易》古经中有不少卦主的爻辞与卦辞相同,如屯初九“利建侯”,履卦六三“履虎尾,咥人”,谦卦九三“君子有终”,震初九“震来虩虩,笑言哑哑”,皆与卦辞有相同之处。
《周易》坤卦六二:
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象》曰: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不习无不利,地道光也。
坤卦的《文言》在阐述坤卦总义时说:
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坤道其顺乎?承天而时行。
此足以与六二《象传》相互发明。
《系辞下传》第二章“制器尚象”曰:
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
这是古《易》关于乾坤的取象,乾为衣,坤为裳。《礼记·深衣》继承了这一思想:
袂圜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以应平。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负绳、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义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动,直以方也。”
大意:
衣袖作圆形以与圆规相应,衣领如同曲尺以与方正相应。衣背的中缝像墨线似的从后背垂到脚后跟,以与垂直相应。下边齐平如秤杆秤锤,以与水平相应。袖口之所以似圆规,是为了举手抬脚都合乎礼貌;背缝如墨线、领口如曲尺,是表示为政要正直、品行要端方。所以《周易》上说:“坤卦六二的爻象,是垂直而且方正。”
《礼记·深衣》明明是在阐述乾衣,却用坤卦六二来表述,这正说明乾之用九即乾之坤。
孔子在帛书《衷·乾坤两卦参说》释用九“群龙无首”说:“文而圣也”。《说卦传》“坤为文”,可见用九有坤卦含义。
孔子在帛书《衷·乾坤两卦详说》释用九“见群龙无首,吉”说:“让善之谓也,君子群居,莫敢首”,坤为臣道,故“让善”、“莫敢首”。按反象说,乾为首,则坤为无首。可见用九有坤卦含义。孔子又说“龙不待光而僮(动)”,这正是坤六二《象传》“六二之动”、“地道光”的初文。
孔子在帛书《二三子》也有论述用九“见群龙无首,吉”和坤卦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的文字。
帛书《二三子》曰:
卦曰:见羣龍[无首],吉。孔子曰:龍神威而精处,□□而上通,亓德无首□□□。见羣龍无首者,□□□□□□□□□□□□□□□□见君子之吉也。
卦曰:直方,大,不习,无不利。孔子曰:[此言]□□□□□□□避也;方者义□□□□□□□□□;大者言亓直,或之容□□□□□□□□□□□□□□□□□□□□□也,[则]无不[吉利],故曰无不利。
《二三子》论述坤卦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的文字虽然残缺,但“避也”、“或之容”与释用九的文字“亓德无首”意义相同。此与帛书《衷》的释义也完全一致。
四、坤卦用六“利永贞”释读:
《周易》坤卦用六:
用六:利永贞。
《象》曰:用六永贞,以大终也。
《象传》释永为大,释贞为终。永贞,即永远守持正固。此义只有乾卦可以担当。《周易》凡言“大”皆是乾卦,如火天大有卦、山天大畜卦、雷天大壮卦、地天泰卦(泰古文夳,泰通太、大。《易》以外卦为“往”,内卦为“来”。乾为大,泰卦乾在内,曰“小往大来”;否卦乾在外,曰“大往小来”)、水天需卦(需卦准《太玄》耎首,耎从大。需字金文上雨下天,天从大)。乾为天,卜辞“天”字皆是“大”义。永,为大,大为乾。可见用六即坤之乾。乾卦卦主为九五,九五曰“飞龙在天,利见大人”,此言“大”也。《文言》释乾九五曰: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天且弗违,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
“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此言“永”也,“大”也。“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此言“贞”也,“终”也。
《说卦传》:“乾,健也。”健,为刚健。《周易》凡言“永贞”皆与刚爻有关。比卦《彖传》:“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此言比卦卦主九五。其他,贲卦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萃卦九五“萃有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小过卦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唯益卦六二、艮卦初六“永贞”为诫语,然亦皆处阳卦。
五、“用”的古义:
用,《说文》:“可施行也。从卜从中。”
“用”的古义确与占卜有关。甲骨文“用”字作骨版上有卜兆,据卜兆以施行也。所以“用”的本义是指一次占卜的完成,综合全部卜兆做出最终判断,故《广韵》曰:“用,通也。”《玉篇》云:“迵,通达也。”帛书《易》作“迵”,正是取“用”的本义“通”。“通”训皆,故“用九”为乾之坤,“用六”为坤之乾。
六、《周易》“用九”、“用六”的用意:
用九、用六只是针对乾、坤二卦,并非是指其它62卦的六爻全变。六爻全变的概率是最低的,只有0.00024,也就是说平均占筮5000次,才能得出一次六爻全变。在古代历史文献记载的几百次卜筮中,只有唐代王廷凑请五明道士用铜钱筮法占得乾之坤,遂有“五世六主二王”百年之运(唐代的节度使相当于周朝的诸侯,筮例见《新唐书·列传第一百三十六·籓镇镇冀》和《太平广记》引《耳目记》)。
0.00024是六爻全变的发生概率,但是考虑《易》的本质属性与感应特征,乾坤二卦与其它62卦有本质的不同,乾之坤、坤之乾的概率一定大于0.00024。因为乾为纯阳,阳极生阴,坤为纯阴,阴极生阳,纯阴纯阳是穷尽的状态,是极其不稳定的,穷则变,所以乾、坤二卦很容易变化,而且最容易相互转化。《连山》《归藏》坤卦曰“夏后启是以登天,帝弗良而投之渊”,可见在古《易》乾坤就存在“通变”现象。用九、用六即通九、通六,即“通变”。
《易传》凡言“通变”,都与乾坤并称:
生生之谓易,成象之谓乾,效法之谓坤,极数知来之谓占,通变之谓事,阴阳不测之谓神。
是故阖户谓之坤,辟户谓之乾,一阖一辟谓之变,往来不穷谓之通。
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是以“自天祐之,吉无不利”。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乾坤。
所谓“通变”,今人谓之质变。事物的变化有量变和质变,量变是一般常见的状态,而质变是特殊状态,却是最受关注的状态。《易传》说开门是乾卦、关门是坤卦,这是很贴切的取象。现在还有同样贴切的取象:开灯与关灯。在漆黑的屋子里,一开灯,满屋立刻通明。屋子里并非是由黑暗逐渐变得明亮的,由暗到明是突然的质变。同样,当关灯时,屋子里立刻由明变暗,期间不存在量变。乾之坤、坤之乾的“通变”就是如此。宇宙起源于150-200亿前的奇点大爆炸、寒武纪生物大爆炸、6500万年前的恐龙大灭绝、地震、个体生命的死亡都是在“一瞬间”发生的(个体生命的成长与衰老则是量变),种种“通变”事件在这个世界占有极其重要的角色,是最受关注的。
乾坤之外的其它62卦由于都是刚柔杂居,所以发生概率仍然是0.00024。其它62卦代表事物变化的常态,常态事物发生质变,一般是在自身彻底灭亡的时候。而这时的状态就是乾坤阴阳彻底转变,都可以用“用九”、“用六”来阐明。
所以《周易》的作者特别将“用九”、“用六”列入经文,以体现万物的“通变”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