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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起名总论

2021-07-20 09:18:21   灵睿居士

公司起名总体上只包括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商标名称三个主要方面。然而,近年来,由于企业管理者整体形象规划意识的提升、由于企业国际化以及品牌往更高层

公司起名总体上只包括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商标名称三个主要方面。然而,近年来,由于企业管理者整体形象规划意识的提升、由于企业国际化以及品牌往更高层 次提升的需要,公司起名还包括域名(网站地址)起名、电子邮箱起名。此外,与此关联的是,市场战略的意识区别系统,也是公司经营的重要重要形象设计。

公司什么时候需要命名

新公司的创立 需要一个代表承载企业理想的名称与之共同成长

新产品的推出 现有品牌引发的联想与新产品不协调,只有一个新名字才能说明产品的新颖性。

新类别的创造 需要一个直观、易记的名称,同时在名称上建立壁垒,让竞争对手在跟进时,难以逾越。

新活动的启动 需要一个新名称来表达活动的主张和诉求

新服务的执行 需要一个名称创造或拥有一个梦想

新项目的开展 需要一个名称来指引项目的方向

企业合并 企业拥有更大的规模和期限,值得投资一个新品牌,速度与规模并举。

企业重组 改变理由设计一个强有力的品牌化集合体,产品本身要接力拓展,新名称强化顾客忠诚度或坚定品牌的纽带。

企业收购 企业需要更加集团化、国家化、国际化,需要更强有力的形象呈现。

现有渠道冲突 现有渠道可能支持较高的价格,原因是因为它提供了更高水平的服务。如果该品牌在低价格的渠道也出现的话,那么它在高利润渠道中的生存能力会受到威胁。

信任危机 启动危机公关,使用新名称增加成多的可信度

定位错乱 现有名称不支持产品特性、成分或服务理念,需要一个新的名称是人们更加容易记忆产品属性、成分、服务或者是活动。

宣传阻力 一个有趣的名字能够直观的表现详细的特征,既便于理解又便于记忆。

可持续能力降低 新名称树立差异点,便于对其提供产品特性、成分、服务或者活动进行积极管理,为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创造基础。

法律保护不济 现有的名称不利于法律保护或者已经对企业的无形资产造成一定的损失。这时,需要一个名称,可以防止他人对自己商标信誉的破坏、混淆。

公司起名的四项要素

构成企业名称的四项基本要素是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这是国家对公司起名的一般要求也是强行规定;例如:上海(行政区划)+创冀(字号)+信息技术(行业特点)+有限公司(组织形式)。

行政区划名称是指企业所在地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名称可以省略“省”、“市”、“县”等字,但省略后可能造成误认的除外。县以上的 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应与市行政区划名称联用,不宜单独冠用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除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特别条款外,行政区划名称应置于企业名称的 最前部。

字号是构成企业名称的核心要素,应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企业名称中的字号是某一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或社会组织的主要标志。除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 定》特别条款外,字号应置于行政区划之后,行业或经营特点之前。驰名字号是指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在某一行业或多个行业中为人们所熟知的企业字号。 企业有自主选择企业名称字号的权利,但所起字号不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不能在客观上使公众产生误解和误认。企业名称字号一般不得使用行业字词。

公司起名总论

公司名称的组织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申请登记的企 业名称,其组织形式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其它法律、法规申请登记的企业名称,组织形式不得申请为“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 司)”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可以申请用“厂”、“店”、“部”、“中心”等作为企业名称的组织形式,例如“北京***食品厂”、“北京**商 店”、“北京**技术开发中心”

公司(企业)名称的政策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2006年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2次会议通过)法释〔2007〕2号

第六条 企业登记主管机关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以及在中国境内进行商业使用的外国(地区)企业名称,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企业名 称”。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的“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修订)(节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0号)

第二章 企业名称[1]?

第六条 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第八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第九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第十一条 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最高级别行政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

公司起名的重要性

1、公司名称就是金矿

一个成功的企业,要创出自己的名牌,首先必须打出自己响亮的名称。公司的名称好比一面旗子,它所标志代表的是公司在大众中的形象问题。这是一个公司走向成 功的第一步。名字响亮能让更多的人识别企业,了解产品;公司和产品有广泛的知名度和良好的信誉,才能吸引 更多的客户,产生更大的效益。

企业的名称包括公司名和产品名、商标名等,是企业的巨大的无形资产。红塔山品牌价值423亿,海尔265亿、长虹260亿。

以上这些品牌公司之所以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创出自己的品牌,除了其有效的经营和科学管理外,与企业的名称形象和策划是分不开的。

不是所有响亮名称都好,除了结合行业特点外,还要和法人姓名以及法人的外在与内在信息有机结合,方能成为一个好名称,否则就会适得其反。

2、公司名称就是形象

公司名称号是企业形象策划的第一步。

一个好的公司名称应具备两大特征:

a、从外在的信息看,名称要字音响亮、字义吉祥、字形优美,要文雅、悦耳、易记,奇特而不古怪、意新而不露骨,脱俗而又利于众人接受,要力避重名和不雅之名的出现。

b、从内在的信息看,名称要符合行业产品特点,与所在地地名、法人、负责人姓名不可有冲突的地方,更要和法人、负责人的有关特点相吻合。其中,从某种意上讲,内在的信息起的作用更大。

公司店号、产品商标名称要内外结合,表里相配,才能使企业形象策划得更加完美。 所以,运作公司,不可走错第一步。

3.公司名称就是效益

通常我们去衡量一个人的格调有很多种方式,或从用词方式,或从发型打扮,或抽烟姿态,或肢体语言,或打牌表现,或从对待财物的态度,不难略知一二。

在命名学中非常讲究品牌格调。这从一方面也可以反映店主的素质和经营头脑。商品、商店命名高雅者,顾客往往因心理的附加价值产生“相乘”效果,自然财源滚滚来。相反,一 旦商店、商品名落入低俗,后果就很难想象了。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商店规模很小,店名无足轻重,于是就起个简单的名字,随随便便“出炉 ”,但那未免太自贬身价!

理由很简单!即使是小小店面,也不要自暴自弃。您常常会在电视上看到某些商品的广告一年好几千万元。而直接的联想就是,该公司规模一定财大气粗,实力雄 厚!其实并不一定!有些公司规模很小,却懂得造声势为自己广开财源。有一家跨国的领带品牌,每年广告量大得惊人,但在产地的规模却小得令人不敢相信。某品 牌口香糖锁定青少年和初涉爱河的情侣, 它的广告也很大,但公司里办事员连老板加起来不过6位。这难道不让人跌破眼镜?

所以,店名最好要具备“观世界”理念,才能放眼天下,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

4、更重要的是:

公司名称 要与企业法人代表的八字相辅相成。

公司名称 要与所属行业的五行属性相辅相成。

为企业命名时,需分别注意考虑如下事

大师测算:

有事求卦,预知前程祸福:

卜筮之道,源自易理,配合天地人三道之气,推演人事物生死旺衰;古人曰:“至诚之道可以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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