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一个人的四柱中,一般都会出现刑、冲、克、合、破、害关系,即使四柱的原命局没有,到大运、流年进入后,都会碰上。
其实,一个人的命运好坏,行运吉凶,主要是由上述动态因素,所形成是其综合作用的结果。
(一)合力与分力
四柱命理的核心原则是平衡关系,所谓中、和以及清、纯、聚合等赞语,皆是力量平衡的结果,也就是四柱命理中五行力量的合力与分力相互制约的关系问题。
[合力] 合力是一种凝聚力,是五行力量由外向内的聚合。它指三会方局、三合局、六合、前后半合及相生力。
[分力] 分力是一种分裂、扩散力,是五行力量由内往外的张斥力。它包括:六冲、三刑、破、害及相克力。
[力量大小排列] 不论合力与分力,纯以力量大小排列依次为:三方局、三合局、六合与六冲、三刑、破害、生克。
以大小符号表示:方局> 三合> 六合、六冲> 三刑> 破、害、生、克。
年 戊 辰
月 甲 寅
日 乙 卯
时 丁 亥 本造地支寅卯辰三会方局,寅亥、亥卯的合局应服从方局。
年 〇 寅
月 〇 亥
日 〇 子
时 〇 丑 本造地支应先从亥子丑论方局(寅亥六合,子丑六合,应服从方局之合)
年 〇 亥
月 〇 卯
日 〇 未
时 〇 午 本造应从亥、卯、未三合木局论、未午六合应从服从三合力量。
年 〇 午
月 0 子
日 〇 辰
时 〇 申 本造的支申子辰三合水局,其力量大于子午冲力,所以三合申子辰解除子午之冲。
年 〇 巳
月 〇 酉
日 〇 卯
时 〇 戍 本造因为卯戍六合,可解除卯酉冲,巳酉半合犹存。
注:六冲与六合本来力量相近,但按《易经》八卦 原理:贪合而忘生忘刑忘克。
年 〇 子
月 〇 午
日 〇 午
时 〇 寅 本造寅午半合,子午相冲
年 〇 亥
月 〇 卯
日 〇 子
时 〇 午 本造日时支子午虽相冲,但因年月支寅卯,子卯 相刑,寅卯为木,子水亦贪生,子午冲力减弱。
年 〇 申
月 〇 寅
日 〇 亥
时 〇 〇 本造年月支寅申冲,但月日支寅亥合,有合可解冲。
注:“解”是 缓解的意思,并不是冲不存在了,冲依然存在,不过,在这里“贪合忘冲”仅是一种事态 处理形式:例中若是女命,寅亥是婚姻宫,寅申是父母宫,对其冲合关系可以这样解释:母亲很辛苦把儿子养大,母子相依为命,母疼儿子(申生亥),但儿子结婚后,夫妻恩爱,却把母抛在一边,于是婆媳间产生矛盾(寅申冲),命主因为爱丈夫(寅亥合)不敢过份扩大婆媳矛盾,或表现出一些忍让精神,但矛盾依然在危在旦夕,有的在一定程度还有冲突。
年 〇 亥
月 〇 丑
日 〇 未
时 〇 卯 本造月日支丑未相冲,而亥卯未三合木局、有三合可解六冲,但丑未是婚姻宫,婚姻有矛盾,但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
(二)合、刑、冲、生、克的相互作用
命理八字天干之间,地支之间,天干与地支之间的互相作用是通过刑冲生克合的形态进行的。
现在我们要继续研究这些十星有没有被破坏或加强。我们这样追究目的,是因为一个与日干甚亲密的十星,如果它被破坏了,自然显不出效力,反之一个与日干并不怎么亲密的十星它被加强了,则其效用自然增大。
所谓十星的被破坏或加强,完全是以日干支为准,为了方便说明,我们分为天干部分和地支部分来讨论。
天干部分:
(一)、除日干以外的二天干相克,被克者的十星性质将大量减少,而克者则清楚地呈现其十星性质;然而相克二者的相关位置足以影响它们相克的力度情况,如果二者相邻,相克力量最大,隔一位相克力量稍减,若隔两位,则相克力量很小;然而相隔一位或两位相克的二者,在中间如果出现“通关者”或“克'克别干者’”,则此相克将取消。
例1:
正官 丁 〇
伤官 癸 〇
日干 庚 〇
正印 己 〇
(1)此造天干上癸水克丁火,俗称“伤官见官”,并且二者紧临,故而可论此造伤官之性大,并且没有正官之性。
(2)天干己土隔一位克癸水,但适巧日干庚金转化,通关,故而癸水伤官之性不减。
例2:
偏财 甲〇
食神 壬〇
日干 庚 〇
七杀 丙 〇
此造壬水隔一位克丙火,甲木虽可通关,但因不在其二者之间,故而通关力度小;亦即壬水尚克丙火,而丙火七杀之特性大约有一半。受损
庚金虽可克甲木,但壬水通关,二者遂不相克,甲木反受壬水相生。
(二)、日干若被别的天干克泄太大,则日干所带的十星有部分受损害。
例1:
年 乙 〇
月 甲 〇
日 己 〇
时 乙 〇
此造日干被天干三木所克,其自身所受的损伤主要来自乙木,而甲木有相合的阴阳之性,合中(甲己合)之克,其 克力较小。
例2:
年 壬 〇
月 壬 〇
日 庚 〇
时 甲 〇
本造日干庚金被二水所泄,其自身力量受损耗,壬水又适量生旺甲木,日干再克甲木,则日干再次耗力。
(三)、除日干的天干,有两干相合的情况,则除了克合它者的天干是正财、偏财、食神、伤官、比肩、劫财其特性被损外(被克合者特性全损)、其余天干的相合,两干都将会丧失其特性。当然,两干相邻最严重,隔一位稍次,隔两位则情况稍轻。
例1:
正印 己 〇
偏财 甲 〇
日元 庚 〇
正官 丁 〇
本造之中,天干甲己相合,且此相合之中,甲属于克的地位,己属于被克的地位,而甲又是偏财;故而甲木偏财之性微损,己正印之性全失。(当地支承载化神土,符合合化则除外。)
例2:
正官 丁 〇
食神 壬 〇
日元 庚 〇
七杀 丙 〇
本造之中,天干壬丁相合,且此相合中壬食神属于克的地位,故而壬水食神之性微损,丁火正官之性全失。
(四)、天干之中,某天干被其它天干生助,或其坐下的地支能生助该天干,则此天干的十星的特性会强化。
例1:
食神 乙未
劫财 壬午
日元 癸丑
正印 庚申
本造年干乙木被月干壬水所生,而时干庚金遥合年干乙木,无克,反再生壬、癸水而生乙木。乙木特性进一步增强。所以本造乙木食神特性被强化。
例2:
正官 丙戌
正印 戊戌
日元 辛巳
偏印 己丑
本造月干戊土被年干丙火所生,并且月支戌中戊土丁火皆可生助月干戊土。因而本造月干戊土正印特性被强化。
例3:
正财 丙〇
伤官 甲午
日元 癸亥
食神 乙卯
本造之中甲木生丙火,天干乙、癸助甲木,丙火又得月令午中丁火相助。故而年干丙火正财之特性被强化。
例4:
比肩 壬申 (庚、壬、戊)
正财 丁未
日元 壬辰
正印 丁未
本造年干壬水被坐下的申中之庚金、壬水所生助,壬丁之合,使壬水损力微小。故而年干壬水之特性被强化。
(五)天干之中某天干被临近的天干所泄、或被所坐的地支所克、泄,则此天干的十星特性会减小。
例1:
劫财 癸未 (乙、丁、己)
食神 甲寅
日元 壬申
正财 丁未
此造月干甲会泄年干癸水,并且癸水被坐支未中乙木和己土所泄、克,故而癸水比肩的特性会减小。
例2:
正官 丙午
正财 甲午 (丁、己)
日元 辛酉
伤官 壬辰 此造年支丙火会泄月干甲木,并且甲木被坐支 午中丁火所泄,故甲木正财的特性会减小。
地支部分
(一)、八字中若有两个地支相冲(相邻才算),若没有合来解围,且相冲的地支之藏干已有损伤,则损伤之藏干其所具有的十星也将被损伤,要注意的是,因为日支与日干间有干支力,故而干支虽遭冲,但其所见的藏干之十星只是微损。
例1:
年 庚 寅 (甲 偏财)(丙 七杀)
月 甲 申 (庚 比肩)(壬 食神)
日 庚 子 (癸 伤官)
时 壬 午 (丁 正官)
此造地支子午冲,寅申冲,虽有子申合,寅午合,但因寅午相距太远,所以原来二组相冲仍不停止。子午冲,午中丁火被子中癸水克破,故而丧失正官之性,伤官之性微损。申寅冲,申为当令之物,且申中庚金克寅中甲木,申中壬水克寅中丙火,亦即偏财、七杀之性皆丧失,食神、比肩之性微损。
例2:
年 庚 辰 (乙 正财)(癸 伤官)(戊 偏印)
月 丙 戌 (辛 劫财)(丁 正官(戊 偏印))
日 庚 壬
时 丁 丑
[分析]
此造地支辰戌冲,相冲的结果是:人元戊土增旺,丁火被癸水所克,乙木被辛金所克,亦即原局中偏印(戊土)动而没有损伤,在动态之中,反有增加。正财(乙木)、正官(丁火)特性失去,劫财(辛金)、伤官(癸水)特性微损。
例3:
年 甲 戌
月 乙 亥
日 辛 卯 (乙偏财)
时 丁 酉 (辛比肩)
此造酉卯相冲,虽有亥卯相合解冲,但其冲仍在,酉卯相冲,虽然酉中辛会克卯中乙,但因卯木在日支,(日干支的自身依附力特强)故而只能论辛金比肩及乙木偏财之性皆微损。
(二)、八字中的地支之含干,被坐上的天干所克,该地支含干的十星特性则将减损。
例1:
年 癸 巳 (庚偏印)(丙偏财)
月 庚 申
日 壬 辰
时 丁未
此造年支巳中含丙火、庚金;丙火被干上的癸水所克,庚金被支上的癸水所泄;那么丙火偏财及庚金偏印之特性皆有损。因地支申己相合,由于干壬、癸引化,天干癸水力量被强化,力量大增。
例2:
年甲 午
月甲 戌 (辛劫财)(丁正官)(戊偏印)
日庚 子
时丁 亥
此造月支戌土被月干甲木所克,故而戊土偏印特性有损。但得年支午火合而加强。
(三)、八字中的地支之含干被坐上的天干所生、助,则该地支之含干的十星特性将强化。
例1:
年 丙戌 (辛正财)(丁劫财)(戊食神)
月 辛丑
日 丙申
时 戊子
此造年支戌中戊土被年干丙火所生,又得月令丑中己土相助。故而戍中戊土食神之特性增加。
例2:
年 丙申
月 戊戌 (辛偏印)(丁偏财)(戊正官)
日 癸卯
时 庚申
此造月干戊土可生月支戌中辛金,并可助戌中戊土,故而戌中辛金偏印及戊正官皆可强化。其中戍中戊土又因受年支申金所泄,日支卯木克合,而减损。
(四)、除日支外的地支字,若被日柱所“空亡”,则:
(1) 在地支不与日柱相合的情况下,该地支字所含天干之十星特性全部丧失。
(2) 在地支与日支相合,或地支之天干与日干相合的情况下,该地支所含天干之十星特性有一半丧失,一半保留。
日柱为甲申、乙酉、丙戌、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以上十柱为甲申旬)见年月时或大运、流年的地支有午和未为空亡。
日柱为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癸丑(以上十柱为甲辰旬)见年月时或大运、流年的地支有寅和卯为空亡。
日柱为甲寅、乙卯、丙辰、丁巳、戊午、己未、庚申、辛酉、壬戌、癸亥(以上十柱为甲寅旬)见年月时或大运、流年的地支有子和丑为空亡(详见六甲空亡表)。
例1:
年 丁酉
月 丁未 (己七杀)(丁偏财)(乙食神)
日 癸巳
时 庚申
癸巳日柱见月支未为空亡,未不合入日柱,故而未中乙食神、丁偏财、己七杀之特性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