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四公庚戌四月十八日辰时生,五十九岁,于戊申年七月二十三日乙巳日午将亥时因争保正而占。
后勾阴六
未子午亥
子巳亥乙
子午阴
财丑龙
官申贵
子丑寅卯
亥 辰
戌 巳
酉申未午
邵先生曰:课名重审,末本绝神,不合亥子又来生日,绝中又起,奈何你母劝你休争,你女又劝,俱不听,下稍自做,虽得财不善可恶,后有悔。所得之物,可以移翁棺葬此内,必陋贵子,为大和尚。汝葬祖侧也。沉母乃童氏,其女亦嫁童家。童家服满,沉公欲争保正,母与又劝不听,乃自做了,后童分家,请沉公作主,沉却于公共内,取一生坟安葬。四年生一儿,为大和尚于广教寺。盖乙以子为母,午为女,亥为父,申为翁,丑为墓,申加之,是为翁墓也。本命庚戌,庚金墓丑,是自亦墓此矣。申为僧,丑为贤,上见贵,是大和尚也。